2018年
清城區(qū)公共資產管理中心部門預算
目 錄
第一部分清城區(qū)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概況
一、主要職責
二、機構設置
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
一、收支總體情況表
二、收入總體情況表
三、支出總體情況表
四、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
五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(按功能分類科目)
六、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(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)
七、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(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)
八、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“三公”經費預算表
九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
十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
十一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
第三部分 **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
第一部分 清城區(qū)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概況
一、 主要職責
主要職責是協助管理運營和監(jiān)督區(qū)直行政機關事業(yè)單位和各街鎮(zhèn)的公有資產和市場物業(yè)。建立健全全區(qū)公有資產臺賬并實行動態(tài)管理,承辦公有資產報廢、核銷、置換等處置工作。
二、機構設置
綜合辦公室和業(yè)務股室,人數為4人
三、人員構成情況
人員總計:5人,其中: (1)參公事業(yè)編制4人,實有4人,副科1人,科員3人;(2)行政輔助類聘員1人。
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
見附件表格
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
一、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
清城區(qū)公共資產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總計 125.07萬元,支出總計125.07 萬元。與2017年相比,收、支總計減少88.41萬元, 降低41.41 %。主要原因:專項資金減少。
二、“三公”經費安排情況說明
清城區(qū)公共資產管理中心2018年度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 3 萬元,其中:因公出國(境)費支出預算為 0 萬元,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預算為 0萬元,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 3 萬元。2018年度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比2017年度 減少1.7萬元,主要原因是:沒有公車,取消了汽車費用。
三、 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
2018年度我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6萬元。增加1.8萬元,增長率42.86%。
原因是人員增加。其中:辦公費0.42、 手續(xù)費0.1 萬元、郵電費0.2萬元、公務接待費3萬元、 其他交通費1.62萬元、其他商服務費0.66萬元。
四、政府采購情況
2018年本部門無安排政府采購
五、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
截至2018年12月31日,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價值為309560元 ,分布構成情況為:辦公設備64560元,汽車一臺245,000.00元,由區(qū)財政局統(tǒng)調配公務使用。
六、 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
(1)績效管理總體情況:無
(2)主要的民生項目:無
(3)重點支出項目:無
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
財政撥款收入:指區(qū)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。
事業(yè)收入:指事業(yè)單位開展專業(yè)業(yè)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。
其他收入:指除上述“財政撥款收入”、“事業(yè)收入”等以外的收入。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。
基本支出: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(fā)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項目支出: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(yè)發(fā)展目標所發(fā)生的支出。
“三公”經費包括因公出國(境)費用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
(1)因公出國(境)費: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。
(2)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: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,公務用車是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,包括領導干部用車、一般公務用車和執(zhí)法執(zhí)勤用車。
(3)公務接待費:指單位按規(guī)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機關運行經費:指行政單位和參公管理事業(yè)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,具體包括辦公費、水費、電費、郵電費、取暖費、物業(yè)管理費、交通費、差旅費、維修(護)費、培訓費、招待費、工會經費、福利費等。